實在有太多預備韓國人妻向我查詢跟韓國人結婚的程序,趁著有少許時間就把我的經驗寫一寫,但韓國的政策經常更改,所以建議大家可以再上網或打電話查詢。
(1) 經李先生向韓國大使館確認過,韓國方要求必須先在香港完成註冊結婚,故此不可以先在韓國進行婚姻申告;
可參考:⋯⋯
http://hkg.mofa.go.kr/korean/as/hkg/consul/family/family05/index.jsp
ㅇ 한국-홍콩 국제결혼으로 인한 혼인신고는 홍콩에서 먼저 신고를 한 후, 한국에서 혼인신고를 해야함.
(2) 香港註冊結婚申請方法:
申請方法有好幾種,但由於親身到婚姻註冊處申請的手續很繁複,而且又要求雙方在舉行婚禮前最少3天再去婚姻註冊處見一次婚姻登記官,才會得到「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申請舉行婚禮,所以我們最後就放棄了這一個方法。為了省卻麻煩,我們找了「婚姻監禮人」,雖然收費比較高,但節省不少時間,所以也建議大家可以考慮。
(2.1) 婚姻監禮人:
-第一步,可選擇監禮人到場或者在監禮人的律師樓進行簽紙儀式,到場費用通常比較高,如果想節省一點,可考慮在平日的辦公時間到監禮人律師樓簽紙,費用比較相宜。由於每個監禮人收費相距頗大,建議多問幾家參考,記得表明另一半是韓國人,因部分監禮人會因此提高收費,而且可先表明簽紙的日期及時間,視乎監禮人是否有空檔,
獲委任的婚姻監禮人名單,可參考:
http://www.immd.gov.hk/pdf/list_of_civil_celebrant(c).pdf
-找到心儀的監禮人後,其中一方親身到婚姻監禮人的律師樓,備妥表格上所需資料的文件,以便到律師樓填寫”擬結婚通知書”,同時繳交雙方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護照副本,另韓國方亦要先準備「單身證明」及「戶藉副本-家族關係證明書(上面有韓方父母名字)」副本,以便到時遞交,再跟監禮人確認簽紙日期及繳交費用後即可;
-監禮人收到婚姻註冊官發出「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後,會打電話聯絡你,再三確認簽紙日期及時間,而且會提醒在簽紙時,需要帶兩個婚禮見證人;
-簽紙日,雙方帶同兩個見證人一起到場簽紙即可,即時可獲發結婚證書。
(2.2) 其中一方身處香港遞交申請時:
-可親身到香港婚姻登記處或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需備妥表格上所需資料的文件,同時帶備雙方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護照副本及申請費HK$305,屆時可選擇舉行婚禮日期及時間;
-婚姻登記官在收到申報書後,會將申報書副本展示在其辦事處十五天。婚禮最早可在十五天展示期過後舉行。婚禮須於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展示期後,雙方需親身再到婚姻登記處會見婚姻登記官,然後婚姻登記官會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便可如期舉行婚禮。
(2.3) 雙方均在海外遞交申請時:
這個方法最麻煩,要找公證人加簽,而且公證人會要求先將文件翻譯後,才會進行加簽,故此需多收一筆翻譯費(註:雖然只需加簽在結婚雙方的簽名部分,但韓國的公證所據法例要求,一定要翻譯整份文件才可進行加簽),完成公證後,所需資料要寄到香港註冊處或香港親友代交。
-先電郵到入境處索取表格(email: enquiry@immd.gov.hk);
-填妥隨電郵附上的結婚申報書,連同結婚雙方的旅行證件副本/香港身份證副本(如有)及一張抬頭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面額港幣三百零五元的銀行匯票,寄回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政府合署低座三樓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填妥的結婚申報書須由公證處簽注鑒證;香港人請提交香港身份證副本,其他國籍人士請提交護照副本
-填妥表格後,需找身處當地的公證處、領事館,或有公證人資格的律師為表格第一頁” 擬結婚通知書”通行簽注鑒證。你們需在表格第一頁下方簽名,然後公證人再加簽及蓋印;
-公開展示費用為$305。如有親友在香港,可請他將所需表格及文件交到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政府合署低座三樓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親友亦可代繳交現金$305,這樣便不用遞交銀行匯票;
-根據香港婚姻條例,任何一對男女希望在香港舉行婚禮,其中一方必須以訂明格式的表格向婚姻登記官申報。婚姻登記官在收到申報書後,會將申報書副本展示在其辦事處十五天(不包括收到申報書及二人結婚的當日)。于這段時間屆滿後,直至呈交申報書後的三個月內,登記官可應男女雙方的要求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書」,使男女雙方可以在特許的禮拜所或於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禮;
-必須在結婚日期前三個工作天到達香港並在辦公時間內到本處會見副婚姻登記官,必須在辦公時間內帶同旅行證件前往會見副婚姻登記官以便查閱。同時,擬結婚其中一方須填寫一份誓章,證明該宗婚姻並無任何血親或姻親關係的障礙或其他合法的阻撓,而且毋須征得父親/母親/監護人的同意;
-由於各婚姻登記處每天均有登記婚姻配額,故此本處並不能保證可安排指定的結婚日期。因此,請你提供數個擬結婚日期,時間和婚姻登記處,以便本處為你們作出安排;
-關於收費方面,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如在正常辦公時間內進行,收費為港幣七百一十五元正,若在非正常辦公時間進行,則收費為港幣一千九百三十五元正。
3. 建議完成簽紙當天,即時向婚姻註冊處提出「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因為稍後於韓國進行婚姻申告程序時,必須用到這份政府發出的副本,若於簽紙同日申請,可獲豁免「翻查香港結婚紀錄費用HK$140」,只需繳付「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費用HK$280」,而翻查香港結婚紀錄及簽發結婚證書核證副本則需時九個工作天,領取時付款即可。
*未經本人同意,請勿擅自轉載~多謝合作~
你好,請問一下你在香港登記完去韓國拿家庭關係證明,國籍是否中華人民共和國?
回覆刪除Hello!係呀!但登錄證會(Hong Kong)
回覆刪除안녕 ^^ 에바 ~
回覆刪除1. 想問如果係律師樓簽紙結婚,那份「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能否向律師樓提供?還是要簽紙後再去婚姻註冊處申請?
2. 請問回到韓國後是否只需提供上述文件便可於韓國進行婚姻申告程序?
3. 請問韓國當地哪裡申請婚姻申告?
很多問題非常抱歉啊~謝花寶貴時間解答~ 感謝~
刪除1. 不可,因為律師樓無法提供,要證婚後,自行去婚姻註冊處申請。
2. 提供(1) 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2) 婚姻申告表格 (3) 雙方身份證 (4)自己的香港護照 (5)結婚證書核證的韓文翻譯本(可用白紙自己手寫及簽名)。
3. 韓國配偶戶口所屬區廳。
thx. ~
刪除第二項:我身份證?韓國身分證=外國人登錄證對吧?
那即是我返到韓國首先申請返外國人登錄證,再去區廳申告~
謝謝回答^^
香港身份證~
刪除外國人登錄證,如果你係結婚移民visa,要係香港駐韓大使館申請,除非已經懷孕,才可以在韓國申請結婚移民visa
hi ~ eva ~ 想問我已辦理好韓國呢邊的婚姻申告了,現想請教一下你以下問題,謝謝回覆:-
刪除1. 現在是否要辦理「 F6 visa 」?F6 是否「結婚居留韓國延期」用的?
2. F6 visa 怎樣辦理?你意思是(非懷孕)那我就必須要回香港辦理F6 visa?那是否要直接去香港金鐘那個韓國領事館辦理?不能上網交寫或郵寄文件申請?
3. 香港辦理方面要什麼文件?(因為我不太看得明白上面領事館網頁所講F6 visa要的文件... 要交晒所有17項? (因為我以前韓國留學申請的study visa 簡單好多~)
4. 我剛上星期已辦理好「韓國呢邊的婚姻申告」了,我係의정부시呢邊理的,不用收費的,辦理時當局會收了那份「香港結婚證書核證副本」並不會退回的~ 那是否要再去香港申請多一次呢份核證副本才可辦理visa ? 但我有證本去影印或比證本佢地睇一睇不行麻?
many thx for ur help ~ ^^
您好!!我打算在韓國登記
回覆刪除已經響香港羅左單身証明,係咪譯返韓文帶埋去就得???謝謝
你有無睇上面師姐比呢個網 hkttp://hkg.mofa.go.kr/....佢裡面內容寫得好清楚...:
刪除第2點:已寫明「韓國要求係「必須」要你們雙方先於香港註冊結婚,之後帶同那個「婚姻證書副本~這要向婚姻登記署申請的"婚姻證書副本"不是影印那種副本啊,呢個副本係有「官方印鑑」,當完成婚姻註冊行禮後會即時得到證書正本,之後就可以向婚姻登記署比$280申請上那婚證副本了(申請你本人去拉,等9個工作天領取,領取就可以唔洗你本去領,你朋友家人代你去婚姻登記署領取再寄比你都可以),註冊行禮如果是由其他監禮人即律師(不是於婚姻登記署裡由裡面的婚姻官進行註冊行禮的話)就要比多140番查費」。
第3點係「將上述講的那份"香港婚姻證書副本" 翻譯成一份韓文版本」比韓國個邊~ 而不是你的單身證明翻譯做韓文拉~
香港和韓國方面都不需要交單身證明~韓國方面:既然要求得你地港韓雙方必須要先於香港註冊結婚,比上述2項的文件~就唔會「多餘」要你再比單身證明呢~你兩香港結婚了就不會單身證明拉~
(我都係睇上面師姐官網查,我也是現在先於香港都攪緊婚禮~ 6月左右帶晒婚證正和副本返去韓國申請辦理~
希望進行中的資料經驗幫到你拉~ thx. ~
建議你要先問清楚韓藉配偶戶口所屬區廳是否接受,理論上要先在香港註冊,但我都有聽過有部分人妻成功在部分區廳成功先在韓國註冊,所以你先問吓比較好。同埋,先喺韓國登記嘅話,返香港補番嘅手續會繁複少少,因為我係香港註冊先,所以如果你想喺韓國登記先的話,詳情你可能要問番入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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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你好,我想問一下dependent visa, 請問拿了受養人簽證後, 然後申請香港身份證,之後受養人是否可以自由出入境及在香港工作? 謝謝
回覆刪除請參考第4頁: http://www.immd.gov.hk/pdforms/ID(C)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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